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宁波市已淘汰235台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近一年来,宁波市环保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整治时间表,加快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114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奖励企业开展改造整治工作,为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打下了基础。
去年4月开始,宁波市计划用3年时间分3期淘汰全市6区在用燃煤锅炉810台,并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江东区、海曙区成为宁波市首批“禁燃区”建成区域。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提前开展了二期“禁燃区”建设工作。
今年,宁波市将继续开展“禁燃区”二期建设工作。有关政府和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清洁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禁燃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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