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围绕全面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港区正式出台了《“蓝天•碧水”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2012年到2015年,港区将实施清洁空气、燃煤小锅炉淘汰、煤尘污染整治三大行动,使得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港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2.3%、12.8%、14.2%和12.7%。
经过调查摸底,在乍浦塘以东区域内有燃煤锅炉31台。燃煤小锅炉淘汰行动将督促管网覆盖区域内相关用热单位进行管网蒸汽接入和燃煤小锅炉拆除,对蒸汽无法接入的区域,积极推进天然气的使用,淘汰燃煤小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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