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我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
由于生产需要,我国每年都有大量国外设备进口,无证压力容器随进口设备夹带进境的可能性很大。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局武清办事处在对一批从韩国进口的成套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其中5台设备夹带压力容器。因制造商未能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该办事处对这些无证压力容器作出销毁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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