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5月16日凌晨,贵港市质监局突击检查位于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的一个湿米粉加工厂。经检查发现,该加工厂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也达不到相应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的湿米粉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包装,而是直接用箩筐盛装。
调查还发现,该加工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厂负责人立即停止无证生产行为,对用于加工米粉的锅炉、蒸粉机、电闸等进行查封,并责令其尽快整改,改善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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