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在“两节”期间对市管15家重点企业及工地的75台共计955蒸吨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是对燃煤锅炉本体、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燃料使用情况、脱硫剂储备情况、煤场、渣场、灰场及司炉人员培训情况等问题进行全面、详细检查。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并对检查中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现场检查标准,并将继续对市管企业及施工工地所有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要求所有工业企业:燃煤煤质含硫率低于8%,型煤含可燃硫率低于3%;锅炉主体不能正压运行;除尘脱硫设施所有管道喷嘴检查更新,并保证加水量充足、脱硫剂储备充足;运行记录规范,企业检查制度健全,司炉工必须培训后方可上岗。要求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任何燃煤锅炉;不得使用燃煤大灶;不得使用燃煤设施进行保温;不得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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