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第一批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市工业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签订的《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及补偿协议书》、《关于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搬迁及补偿协议书》、《关于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搬迁及补偿协议书》(详见公司2012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12-045号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搬迁及补偿协议书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收到了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一笔搬迁补偿款:其中公司收到15,644.34万元,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收到2,402.24万元,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收到1,461.75万元。
公司将积极关注其余补偿款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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