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三门峡市政府向全市下发《三门峡市城区燃煤锅炉(设施)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从3月16日至7月底,强力推进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这次整治活动的范围包括湖滨区、开发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和陕县城区。
该市将停止审批新建燃煤供热设施,对未按期完成锅炉污染整治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责令其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执行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拆除燃煤设施或改用清洁能源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改用集中供热、使用燃气或电锅炉的单位或个人,热力公司、燃气公司和供电公司将在安装和费用上提供优惠等。
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内,严禁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外,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洗浴业、餐饮业等商业服务功能燃煤锅炉和燃煤大灶全部限期拆除,改用清洁能源;其他生产性锅炉或燃煤设施必须全部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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