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菏泽公布了《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针对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严格环境准入门槛、推广能源清洁利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强调要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据悉,菏泽城区加强和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提高城市供热率。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时以下所有燃煤、燃重油、燃生物质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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