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荆州中心城区共有168家企事业单位使用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老化,脱硫除尘效率低下,烟尘低空排放对空气造成较大污染。荆州市计划2年内将城区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两年后,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将逐步淘汰,改用工业蒸汽、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
据悉,从2015年7月15日起,荆州中心城区除热电厂和集中供热站外,禁止再使用燃煤锅炉。对淘汰燃煤锅炉单位,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燃煤锅炉小时蒸发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蒸吨3万元。同时以治理中心城区燃煤污染为突破口,该市还将统筹推进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秸秆焚烧和餐馆油烟等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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