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福建省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炼钢3.5万吨、水泥820万吨、炼铁40万吨、铁合金5.578万吨、造纸84万吨、制革236.5万标张及印染32956万米、3.015万吨;到2017年,基本完成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据悉,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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