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4年9月,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的通知》,加大了对燃烧使用劣质煤管控,严格新建锅炉准入,逐步推广高效锅炉,加快淘汰落后锅炉,加快城镇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及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淘汰小锅炉,哈尔滨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省淘汰燃煤锅炉1500台。针对劣质煤(褐煤)的问题,省政府将通过划定禁燃区、加强煤炭储运管理、监督锅炉与煤炭匹配燃烧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四种手段,进一步加大对燃烧使用劣质煤管控。据了解,从2011年—2014年燃煤情况趋势图上看,哈尔滨的褐煤使用量从2011年的54.8万吨逐年增加,到2014年达到128.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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