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马鞍山市质监局近日与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燃煤锅炉环保整治管理的通知》,对该市燃煤小锅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据悉,马鞍山市质监局按照整治要求,将加强新建燃煤锅炉登记审核的管理工作,对其它城镇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不再受理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不再办理使用登记证;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区和有条件通天然气的县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据了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将及时将相关情况移交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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