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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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4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南平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5,0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浙金·嘉兴世合新农村项目贷款单一资金信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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