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汉中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对中心城区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单位进行奖励的通知》,决定对中心城区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单位再给予每吨3万元奖励,以推进和加快全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据悉,汉中此次奖励是按原应拆除燃煤锅炉吨数,由市级财政每蒸吨奖励2万元,汉台区、南郑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再配套1万元奖励资金。此奖励标准是在汉中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奖补的基础上,对在限期内完成拆改任务的单位给予的另行奖励,原定奖励规定继续有效执行。据了解,该市要求,各县区政府应参照制定相应的财政奖励政策,鼓励和推动辖区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早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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