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前,《厦门市锅炉及工业窑炉整治资金补助办法》出炉,其中提出对锅炉进行改造的,每个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最高可获300万补助。据悉,《办法》中提到,只要是从现在开始到2017年12月31日前整治验收合格,企业都将获得资金补助。对于高污染燃料锅炉,采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或关停的,将可获得10万元/蒸吨的补助,每个产业活动单位最高可获300万补助。对于10蒸吨以上的工业窖炉及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治理的,也可获得污染治理总投入的30%补助,最高可获200万元。据了解,此外,如果提前完成,还将获得额外补助。提前6个月的,在基准补助标准上增加5%奖励金,提前1年的,增加10%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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