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济南市政府近期与中广核集团签署《清洁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中广核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燃煤锅炉能源替代项目合作协议》。按照计划,2017年6月1日前,134台燃煤小锅炉将从城区彻底消失。据悉,目前该市城市建成区内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共有134台,有的相对集中,一个单位一个燃煤锅炉,有的则是连片供热,一台燃煤锅炉涉及多个用户。据了解,该市在燃煤锅炉替代方面坚持“多条腿走路”。优先考虑通过集中供热(含余热利用)方式替代;鼓励使用低谷电蓄能锅炉、空气源热泵等“煤改电”方式实现替代;在具备气源和管网条件下,可采用“煤改气”替代;在具备相应的储存、运输条件,并满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的条件下,也可改用成型生物质锅炉;对部分具备条件的10吨以上(不含10吨)燃煤锅炉,可通过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置换改造现有锅炉,并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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