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沈阳市将全面实施燃煤总量控制,全市燃煤总量将同比削减10%,同时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将比上年增长3%以上;明年底前,拆除建成区内10吨/小时(或7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20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在线自动监控;严禁三环内所有工地、货场等场所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小站炉和大灶。据了解,该市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高环保工作能力,通过取消拆除联网项目并网费、工程费,允许原锅炉房用地改变用途等方式,配备在线监控、道路遥感监测等先进设备,加大环境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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