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空气方面,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方面,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401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2.5%,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其中,长江干支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支流及环巢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均为优,淮河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引江济淮一期工程(安徽段)输水干线沿线46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2个,占91.3%。生态质量方面,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3.75,生态质量为“二类”,同比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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