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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万千瓦!山西省2026年风光大基地实施方案公布

   2026-01-27 山西省能源局30
核心提示: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公布2026年大型风光基地实施方案,规划新建省级大型风光基地总规模约1500万千瓦。方案强调集约高效开发,要求资源与投资主体相对集中,并鼓励风光一体化与储能集成建设。基地项目需在计划下达后两年内建成投产,且全生命周期不得转让,以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并保障能源转型。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2026年大型风光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挖掘山西省风电、光伏发电资源开发潜力,高质量做好项目规划布局,探索能源转型升级新路径,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推进全省域风光基地建设,协同保障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重点在资源富集区规划一批省级大型风光基地,山西省能源局编制了《山西省2026年大型风光基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坚持“系统谋划、全省覆盖、集约高效”原则,统筹各类可利用土地资源,结合电网规划,规划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效益显著的省级大型风光基地,总规模1500万千瓦左右,同步实施风光项目建设和生态治理,推动新能源加快“立起来”“靠得住”,为全省能源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方案》明确,深化集约高效开发。按照集中连片布局和规模化基地化建设思路,聚焦资源富集区,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布局。坚持"两个集中”,一是资源集中,持续推进单个县或跨县域资源整合,规划布局规模50万千瓦以上的省级风光基地项目;二是投资主体相对集中,支持各市优选1-2家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鼓励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其打造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切实提升开发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提升新能源电力替代。鼓励风电与光伏一体化开发,结合风光资源、地形地貌等条件,科学推动风电与光伏发电统筹发展,最大化利用国土空间资源,发挥风电与光伏发电的互补特性,提升风电与光伏发电一体化的电力可靠替代水平。优先支持新建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设施与灵活、可靠储能设备集成化设计建设,提高风光与站内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水平。

《方案》要求,确保按期投产达效。基地项目须在下达建设计划2年内建成投产。已纳入建设计划的基地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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