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近 32亿元,工程竣工后对于保障电力供应、满足我市供热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3月 18日上午,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两台 300MW发电机组三大主机设备供货合同签字仪式在友谊宾馆举行,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邵连友分别与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电机厂有限公司负责人签订了总价值约 6亿元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三大主机设备的供货合同。
市长刘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东北分公司总经理杨金光等有关领导出席了合同签字仪式。
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抚顺发电厂,2002年底划归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管辖后正式更名为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始建于1908年,为当时亚洲第一大发电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展城市集中供热走上了热电联产之路,从而成为抚顺地区最大的供热企业,担负着抚顺中部地区 570万平方米公建和居民住宅的供热任务。此后,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 1996年和 2002年进行了一期和二期扩建,先后建成投产了被公司员工称之为“希望工程”和“光明工程”的两台 200MW供热机组。但由于缺少备用热源和供热能力不足,不仅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城市供热的需要,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面临人员多、包袱重等压力。
在划归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管辖之后,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进行三期扩建的意向,这一扩建意向不仅得到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全力支持,也得到了抚顺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003年底,市政府做出了原则同意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顺城区挖掘机厂西侧进行三期扩建,建设两台 300MW供热机组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