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一泉宾馆召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决定,市政府用两年时间,对我市禁燃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进行专项整治。作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之一,今年内将先淘汰禁燃区内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00台。
近几年来,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但空中时有“黑龙”翻腾。据有关统计,市区禁燃区内每年由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烟尘等大气污染物质达7600吨,以禁燃区60万居住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每年“摊到”12公斤。
许津荣在会上指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也是法律的要求。2002年,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之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区域为东至谷阳路,南至官塘桥路、南徐大道,西至朱方路、润州路,北至长江的闭合区域。整治目标是在今年底前,在禁燃区专项整治区域内,拆除、改造4蒸吨以下(含4蒸吨)燃煤锅炉100台以上,推行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城市二氧化硫、烟尘等大气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