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蓝天工程”以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一批污染源得到治理,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市市区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4个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国家三级标准之内。
在“蓝天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级环保部门成立组织健全机构,实行“双线包保”,落实目标责任制,采取限期治理的办法,在治理过程中为相关企业提供系列优惠政策,不断降低治理成本,使“蓝天工程”取得了较好效果。实施“蓝天工程”4年来,市本级管理的239户治理单位有24户完成了烟尘治理任务,淘汰报废各类旧锅炉64台,拆掉大小烟囱117根,新增集中供热面积近60万平方米,削减烟尘排放量1031吨,安装除尘器35台,锅炉改造28台,停用锅炉23台,有害气体排放比2000年下降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