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环保局公布了省政府、长沙市政府日前发出的通告,长沙城区167家单位的278台燃煤锅炉限期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烧清洁能源,这标志着长沙环保“劲风”蓝天行动全面铺开。据估算,今年拆改计划完成后,长沙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值将比去年同期削减5%左右。
2001年以来,长沙市环保局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的一、二阶段的通告,共拆除城区范围内1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800余台。今年是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二阶段的第三年,市区三环线以内被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做好改烧设施的改造工作,全部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禁止在禁燃区内新建任何燃煤设施。禁燃区内已建成的额定小时蒸发量4吨以下(含4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必须在2007年6月30日前一律改烧清洁燃料。2006年底前改烧的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逾期不改烧的,由市环保部门责令拆除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截至今年上半年,长沙市已完成100余家1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拆除、改烧清洁能源工作,共计340蒸吨。
近日,省政府及长沙市政府分别发出通告,决定对长沙城区167家单位的278台燃煤锅炉限期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烧清洁能源,其中省政府办公厅主动提出将所属的9台燃煤锅炉纳入限期改烧名单。
长沙市环保局将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督促改烧工作落实到位,除4台锅炉限期时间为2007年12月外,其余274台一律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改烧。环保部门还将督促拆除三环线内影响城市景观的闲置砖制烟囱30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