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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两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三月一日起施行

   2007-03-02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1140
核心提示:新闻来源:兵团日报 作者:郑娅莉 张胜辉   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3月2日电 《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兵团特种
新闻来源:兵团日报 作者:郑娅莉 张胜辉   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3月2日电 《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报告与举报制度》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月25日,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获悉,《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是在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基础上,根据兵团特点进行补充细化,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及检测机构等责任范围与责任追究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报告与举报制度》则进一步规范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及事故的报告内容及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举报范围。   《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报告与举报制度》规定,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核查处理举报事实过程中,不得将举报人姓名、单位、电话透露给被举报的人员和单位。兵团、师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都将对外公布安全监督举报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等。   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为:0991—289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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