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新疆将全面启动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测,凡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控制的排污单位3年内必须全部安装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自动监控设备。
据了解,由于监管难度较大,一些排污单位经常会钻空子违法排污。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客观、准确、及时掌握污染源动态排放状况,自治区环保局制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对排污单位强制执行污染源在线监测。
新疆重点监控单位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位于环境敏感区内排入地表的污水排放口、位于城市建成区内的主要工业炉窑和单台容量在20吨以上(含20吨)的锅炉,以及20吨以上(含20吨)的所有循环流化床锅炉及被列入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名录范围的所有企业,都必须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自动记录仪、自动采样仪、污水流量计、污染物自动监测仪等各种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并与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监控中心联网。
稿源: 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