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齐市电 为配合做好中心城区热电联产热源整合工作,以更加良好的环境迎接第十一届全国冬运会的召开,市政府于日前再次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原煤散烧控制区管理的通告》,对型煤锅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明确了处罚办法和罚款金额。
自2004年齐市在中心城区建立原煤散烧控制区以来,空气质量、城区环境得到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但是,仍然有一些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违反有关规定,继续燃用散煤污染环境,为制止这种行为,市政府特颁发通告,主要内容有:中心城区原煤散烧控制区内的浴池、宾馆、饭店、学校、机关、部队、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单台额定功率1.4兆瓦(2吨/小时)及以下功率的原煤散烧锅炉供热(包括桑拿浴室供热),正在使用的必须于12月31日前,更换成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洁能源锅炉或型煤锅炉、炉具和炉灶。违反本通告规定,逾期继续使用散煤锅炉或炉具、炉灶的,可根据造成的危害后果,由市、区环境保护局依照规定,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由市、区人民政府按行政管理权限责令停业、关闭。使用型煤锅炉的,要掌握炉具和炉灶的正确使用方法,不允许超标排放污染物或冒黑烟。型煤锅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市、区环境保护局限期治理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