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碳达峰十大行动  生态环境建设  锅炉  天津  水煤浆  方快  贵州  节能降耗  COP27  蒸汽锅炉 

河南省锅炉每两年要安全评价一次

   2007-12-19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1110
核心提示:  洗浴中心的锅炉属重大危险源,明年1月1日起,此类重大危险源每两年要安全评价一次,否则罚款3万元。   昨日,河南省政府下
  洗浴中心的锅炉属重大危险源,明年1月1日起,此类重大危险源每两年要安全评价一次,否则罚款3万元。   昨日,河南省政府下发《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重大危险源两年安评一次   新办法规定,明年1月1日起,此类重大危险源每两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重大危险源包括贮罐区、库区、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等10种。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都要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文件规定,存在剧毒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重大危险源,应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   不执行规定,将被重罚   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如不按规定走,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的,将由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或者进行评价、监控,制订应急预案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2017721号-1  |  京B2-202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