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福州市建成区实施禁煤区工作。根据安排,今年年底前,鼓楼、台江、仓山和晋安区三环以内地区将逐步实现全面禁煤。马尾区、各县(市)参照4城区禁煤工作要求自行划定禁煤区。2008年6月30日前,饮食服务业、居民炉灶应改用天然气、液化气、轻油、电能等清洁能源,一律不得使用煤炭、重油、蜂窝煤等燃料。
据悉,对未按期完成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福州市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另外,根据企业自筹、政府补贴的原则,对按计划完成锅炉拆除或改造的单位,福州市将从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