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讯 按照哈尔滨市集中供热规划,集中供热区域内既有燃煤小锅炉陆续拆除。目前,全市仍有3000多台小锅炉在运转。更有甚者,一些小锅炉还在私自扩建,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给集中供热的实施设置了重重障碍
2008年,是哈尔滨市大规模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年。
哈尔滨西南部集中供热、群力集中供热、呼兰与松北集中供热等项目,今年都将陆续开始建设或开始供热,将形成数千万平方米供热能力。
据哈尔滨市发改委人士介绍,自哈尔滨道里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形成20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后,哈尔滨热电公司两台30万千瓦改造项目也于2006年末供热,形成17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今年,群力集中供热项目、西南部集中供热项目、呼兰及松北区供热项目都在陆续建设,有的将于年内供热。据规划前景,到2010年左右,哈尔滨规划中的9家热电厂建成供热,届时,哈尔滨市供热普及率将超过90%。然而,建成的这些集中供热热源,必须把分散小锅炉和区域小锅炉拆除,并入集中供热网络才能实现。
据了解,哈尔滨市区已有哈尔滨热电厂、哈尔滨岁宝热电公司、哈尔滨发电厂等热电联产企业,集中供热能力近5000万平方米,但实际供热面积不足3000万平方米。至今,哈尔滨市的集中供热普及率仅63%。这就是说,哈尔滨已建成的集中供热能力无法实现,而新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又在大规模建设。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哈尔滨市集中供热的巨大闲置浪费将日益增加。
认罚5万元也不并网
据环保部门统计,哈尔滨市冬季空气污染指数一半来自于燃煤小锅炉。要解决这个问题,拆除燃煤小锅炉,大上清洁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最佳途径。因此,哈尔滨集中供热规划中,明确规定上热电联产项目,并规划出7个集中供热区域,规定在区域内的既有燃煤小锅炉陆续拆除,不得新建或改扩建。
而新上热电联产项目,拆除小锅炉,则涉及到并网和被并网双方利益。
据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负责人刘宝林介绍,因为哈尔滨市用户缴纳的热费中不包含外网(距建筑物两米之外的管网)建设费,因此并入集中供热网络的所有用户均须缴纳热网建设工程费即并网费,每平方米在40元至50元之间。对已有小锅炉供热的旧房屋供热改造的,用热单位提供的旧有锅炉用房和管网要合理作价折扣并网费。但是,并网费的收取是自愿原则,供热、用热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哈尔滨市的一些大小锅炉供热单位不愿并网。如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冰上基地等单位,其供热面积都在10万平方米以上,有的已有完整的供热系统,有的早已改扩建完成,因此,他们并不愿意并入区域供热系统。
更为严重的是,哈尔滨市的一些小锅炉供热单位,按照热电联产规划,他们本在拆除之列,而他们却新建、改扩建小锅炉。如哈尔滨香坊房产经营公司扩建小锅炉,哈尔滨太平房产经营公司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前提下新建小锅炉。这些小锅炉建成后,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争抢供热用户,导致集中供热建设重复浪费。
记者在哈尔滨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应该并网但没有并网的单位受到的上限处罚就是罚款5万元。许多小锅炉供热单位纷纷效仿,严重阻碍了集中供热项目的推广普及。
据哈尔滨市环保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自2003年道里集中供热项目开展以来,开始拆除小锅炉。到2007年,全市5年共拆除1324台小锅炉,仅占下达要求拆除总量的一半。目前,全市仍有3000多台小锅炉在运转。
并网费,一道难越的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并网难,难就难在已有小锅炉的并网费和人员安排上。
据哈尔滨市环保部门介绍,按照国家建设部的要求,供热锅炉在10吨以上或连片供热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均视为集中供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被要求并网的单位愿意并网,但并网费和并网后的下岗职工全部要由单位负责,给单位增加太大压力。因此,没有哪个单位愿意并网。如果一个单位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元计算,就要拿出2000万元,即使已有小锅炉作价折扣,也减少不了多少费用。这笔费用很难筹集。
据哈尔滨热电供热公司负责人王伟介绍,并网费占管网投资的30%左右。如果不缴纳并网费,热电供热公司就不可能给供热管网铺设。
在哈尔滨的供热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属民营企业。他们则认为,如果并网的话,只能把锅炉房交出去,有多少算多少,不足以支付并网费也没有办法,不足部分只能由小区居民来掏。因为他们是受雇于小区居民全体业主的,没有小锅炉的所有权,只有经营权。因此,交出经营权可以,但缴并网费不可能。否则,小区不并网,继续小锅炉供热。
对于并网费由谁负担的问题,黑龙江星辰热力公司经理昌菘说,并网费不应该全部由被并网单位支付,应该由政府筹集。天津等一些城市就是由政府通过财政补助、融资贷款、供热工程建设费调剂使用等方法筹集。佳木斯市也是由政府筹集小锅炉并网资金。
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少杰认为,集中供热解决的环保问题,是政府责任,而让居民受益属政府义务,居民不应承担政府的责任。在市场经济中,谁投资谁受益。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投资在管网中的费用,因用热户缴纳的热费中没有包含,属于经营回收空白部分,应由投资者、受益者和政府共同承担。但现在,只有受益的并网单位和供热投资者承担,政府却没有承担应该承担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