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环保局依据抚顺经济开发区、盘锦经济开发区解除区域限批,对沈阳化工园、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岭经济开发区、盘锦船舶工业基地、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园区现状,加强园区建设项目监管,今后凡是没有履行“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和擅自生产。对已停产整改的企业,凡没有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或偷排的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处罚。对关停取缔的企业要加强监督,限期拆除设备,坚决避免死灰复燃。要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步伐。各园区新建项目不得自建小锅炉,必须依托集中供热设施。所有项目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