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安仁县第一再生胶厂锅炉废气、洗胶废水超标排放,原料脱硫过程中散发的恶臭气体和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2008年4月后环境保护部与监察部督察发现,该厂虽经停产治理,但治理设施设计不规范、设备简陋,炼化废气无组织排放,恶臭明显,洗胶废水、机械噪声超标排放,危险废物随意露天堆放。居民楼紧贴厂房,未预留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督办要求:责成郴州市环保局责令郴州安仁县第一再生胶厂停产治理,并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完善治污设施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督促该企业整改、搬迁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