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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首次退运压力容器

   2008-09-22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990
核心提示: 近日,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6台来自德国的货证不符的“一类压力容器”设备实施了退运处理。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
近日,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6台来自德国的货证不符的“一类压力容器”设备实施了退运处理。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按照国家进口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境外生产企业必须先取得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方可进口,进口商凭“许可证”在到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检验机构采取“验证+批批检验+检测+监督” 的管理模式实施监管。因此企业在进口限制类商品时一定要仔细审查相关许可证、批文等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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