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低温循环水供热管道无损探伤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以下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HBQD-1106CF-010-TP
二、招标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低温循环水供热管道无损探伤工程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项目内容:青岛经济开发区A区低温循环水供热工程采用预制保温管直埋敷设,供水温度130℃,回水温度70℃,设一供一回共两条高温热水管道;管材、直埋管均采用耐温140℃,冲击温度150℃的聚氨脂保温结构,外护均采用聚乙烯管(PE),工作管材质为20#或Q235-B,符合CJ/T3022-93规定,外护管符合CJ/T114-2000规定。本次招标内容为开发区A区低温循环水供热管道100%无损探伤工程的招标,该工程的无损检测为管网部分新敷设循环水供热管道DN150×24米、DN300×292米、DN400×378米、DN450×928米、DN500×30米、DN600×1814米、DN700×2419米,厂内部分为DN600X198米,系统设计压力1.6Mpa,设计管网总长6083m。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相当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3、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
4、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射线检测资格证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或RT和UT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许可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安全许可证;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需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供应商总公司的负责人姓名、部门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3、企业近三年(以发布公告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指2008年5月至今,提供以能证明其业绩的施工合同原件验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射线检测资格证书和类似工程业绩;
上述证件和资料必须携带原件和加盖投标方公章的复印件予以确认。(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在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驻地发售。
七、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八、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7月1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政府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
十、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6月24日16:00前按以下方式与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有关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质疑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十一、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
电话:0532-80910318 86121177
传真:0532-86121177
E-mail:hbqd2006@163.com
联系人:李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