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台州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台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等淘汰比例达95%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95%以上。为完成这项目标,根据计划,将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于此同时,《实施方案》划定了九个县(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2017年,椒江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枫南路——椒金公路——开发大道——经中路——纬五路——白云山南路——台州大道——大环线——椒江南侧岸线围合区域,面积48.9平方公里;黄岩区为甬台温铁路——黄椒路——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天元路-G15沈海高速——世纪大道——永宁江——北院大道——104国道——永宁江围合区域,面积30.0平方公里;路桥区为吉利大道——机场路——路泽太一级公路——路院一级公路——财富大道——腾达路——灵山路——双水路——会展东路围合区域,面积26.8平方公里。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市共有高污染燃料锅炉4360多台,年耗能300多万吨标煤。其中,禁燃区内共有高污染燃料分散燃料分散锅炉690多台,年耗能近54万吨标煤。根据计划,今年该市共要取缔550个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种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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