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沭阳县把关停拆除任务分解到全县各乡镇及县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计划关闭高污染燃煤锅炉49台,实际关闭142台,2015年,计划关闭高污染燃煤锅炉95台,已基本完成。
据悉,该县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关停拆除合格的110台锅炉企业补贴补助资金168.93万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并强令按期拆除。近年来,该县积极按照上级统一布置,在燃煤锅炉整治方面,该县加强燃煤锅炉源头管控,对新建企业、老企业、建成区内外企业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实行严格管控:一是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二是建成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三是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设施;四是开展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调查摸底,提供锅炉清单,有计划的关停拆除;五是对建成区范围内拟新建的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内拟新建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不予办理燃煤锅炉使用证。
据了解,近日,沭阳县财政局拨付第一批专项补助资金168.93万元,补助已关闭且通过验收的110台锅炉。此次补助资金发放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浴室、宾馆、企业等锅炉补助资金将拨付至沭城街道、梦溪街道,并由两个街道负责核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学校锅炉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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