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兰州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8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5.7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67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为确保这些目标的实现,我市将通过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督减排三大措施,削减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这是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后,即将实施的《兰州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得引进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得到批准的建设项目,市发改、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国土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电力机构不得供电,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开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关闭59家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造纸、小钢铁、铁合金、电石等企业。我市还将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和改造工程、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等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
在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完善工程中将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规划;上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国家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投资15亿元,新建450公里城市排水管网;2007年完成制定全市城市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规划,2008年年底污水管网涵盖七里河、安宁主要城区,2010年消除七里河、安宁沿黄河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口,基本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电力行业脱硫工程中,2008年完成大唐兰州西固热电公司烟气脱硫工程;2009年完成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硫工程;2010年前关闭大唐西固热电公司4×50MW机组。
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中,制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908台、4986蒸吨燃煤锅炉的改造,2007年完成150台燃煤锅炉的改造工作,其中改建6台水煤浆锅炉,型煤锅炉19台,清洁能源锅炉44台,拆除分散燃煤锅炉81台,纳入集中联片供热。
